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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安泽县秸秆综合利用还田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8-23
文     号: 安政办发〔2022〕48号 发布日期: 2022-09-06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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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安泽县秸秆综合利用还田作业

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2年安泽县秸秆综合利用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安泽县秸秆综合利用还田补助项目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耕地质量,增加土壤肥力,提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还田率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实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产业提质为方向,以技术创新为动力,在满足农业生产基本需求基础上,坚持整推进,连片作业。

    二、实施区域、任务目标和作业质量

实施区域:拟在全县六个镇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还田项目,重点是林区边缘地块,宜大型车辆作业,同时该项目配合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同步进行,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深松作业过的地块不得作业,确有必要的地块可单独实施秸秆还田作业。实施时间为2022年10月中旬至12月中旬(或任务完成)。

任务目标2022年全年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还田作业补助面积共3万亩根据各镇申报,任务面积如下:府城镇5000亩,其中:桃寨村1000亩,三交村1000亩,孔村1000亩,小黄村2000亩。和川镇7000其中:安上村1000亩,北崖底村1000亩,沁河庄村2000亩,议亭村2000亩,洪驿村1000亩。唐城镇3000亩,其中:梨八沟村1000亩,亢驿村500亩,唐城村500亩,固县村1000亩。冀氏镇5000亩,其中:兰村1000亩,柳树沟村1000亩,白村1000亩,王村1000亩,马寨1000亩。马壁5000亩,其中:苏村1500亩,河阳村2000亩,东唐村1500亩。良马5000其中:宋店村1500亩,英寨村1500亩,边寨村1000亩,郭都村1000亩。

作业质量田间秸秆全部粉碎,留茬高度≤10cm、秸秆粉碎长度≤10cm、合格率≥95%。

三、补助原则、对象和标准

基本原则: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定额补助,先干后补;公开公正,严格监督。

补助对象:承担秸秆综合利用还田作业补助项目的农机服务组织(玉米收获机附带的秸秆还田不在该项目补助范围)。

补助标准:每亩补助30元。

、实施程序

县农机中心负责全面完成项目区作业任务,项目镇、村负责本辖区内的组织协调、落实地块与面积总体要求作业机械需安装远程监测系统。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资格选定农机中心根据今年全县项目划和镇、村申报情况,确定秸秆综合利用还田项目作业区域和作业任务选定具备资质的农机服务联合社为实施主体,承担2022年秸秆还田作业任务。承担作业任务的农机服务组织成员必须证件齐全,并购有作业安全险。

   (二)签定合同。项目所在村委组织玉米秸秆综合利用还田项目实施,与取得作业资格的农机服务组织,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签订玉米秸秆综合利用还田作业合同各农机服务组织与农机社员签订管理服务协议或约定(附件1),统一标准、统一价格、统一组织作业。

(三)开展作业。农机手或农机服务组织凭作业合同在村委的统一安排下实施作业,在作业过程中,每完成一户的项目任务,农机、农机服务组织要为农户出具规定的收款收据。作业结束后,各村要与参与项目实施的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填写《安泽县玉米秸秆综合利用还田作业登记表》(附件2),由农户签字并按手印或盖章,村委汇总,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后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7天,村委负责人和农机、农机服务组织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报项目所在镇。镇按照清册进行核实,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县农机中心,并向县项目领导组提交书面验收申请。所有签字或盖章必须由当事人本人完成,严禁代签代办。

(四)项目验收。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各镇对本镇项目完成进行核实验收,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项目镇提出验收申请,县项目领导组对实施项目镇30%以上的行政村采取线上与线下验收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验收后形成验收报告。县项目领导组负责人在《安泽县玉米秸秆综合利用还田作业验收单》(附件3)上签字。线上验收结果以智慧农机作业监测平台数据为准。

(五)资金兑项目验收合格后,县农机中心要及时填写《安泽县玉米秸秆综合利用还田项目补助资金明细表》(附件4),《安泽县玉米秸秆综合利用还田作业登记表》和此表报送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及时依据此表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承担项目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特成立安泽县秸秆综合利用还田项目实施领导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主任、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主任担任;成员由各镇镇长、县财政局农财股股长和农机中心分管副主任组成。

(二)加强措施保障承担项目任务的村委会要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落实作业任务、组织农机户、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进行作业和面积核实工作,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采取强制手段进行推广。县农机部门要对作业机械做出明确规定,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指导,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加强信息公开。要充分利用电视、微信、墙报、公示栏等媒介,采取现场演示观摩会、技术培训会、发放明白纸、乡村大喇叭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还田作业补助政策、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主动公开补助程序、补助情况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监督检查。县农机中心和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项目责任制,加强补助资金兑付环节的风险防控,杜绝弄虚作假、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助资金等现象发生。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对实名投诉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凡报必查。

附件1-4.docx



相关解读: 【图解】《2022年安泽县秸秆综合利用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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