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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明确安泽县大黄河、孔村河管理范围,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和河道工程正常运行,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18〕314号)、《山西省水利厅、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晋水河湖〔2020〕10号)、《临汾市水利局、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临水河资〔2020〕60号)等文件精神,安泽县水利局对安泽县大黄河、孔村河管理范围进行了划界,现将划界成果公告如下:
一、河道管理范围和堤防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原则及标准
(一)有堤坝段划定原则:有堤防河段(满足10年一遇设防标准的堤防)的以堤防背水坡坡脚向外水平延伸不超过10米为河道管理范围(不包括现有的固岸防护堤),界桩安装在红线范围,河道保护区范围详见该段标示牌。
(二)无堤坝段划定原则:无堤坝河段采用10年一遇防洪标准;
二、划界范围
本次划界范围为安泽县大黄河河道(5.2km)和孔村河河道(11km)。
三、管理范围
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河道的管理范围为:左右岸堤防背水坡划界界限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
对上述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建设、排污口设置、土地改变用途以及侵占毁损水利设施等行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安泽县河道管理实施办法》进行管理,确保河道安全。
安泽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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