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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泽县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 “煤改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7-27
文     号: 安政办发〔2022〕43号 发布日期: 2022-08-0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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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泽县2022年冬季清洁取

煤改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人民政府,社区中心,县直有关单位:

《安泽县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泽县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我县清洁取暖覆盖面积,切实减少燃煤造成的大气污染,不断推动空气环境质量改善,持续巩固和提升我县大气污染防治成果。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和各级环保及清洁取暖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牵头、镇村组织、企业实施、群众自主的原则,科学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全面完成2022年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努力构建绿色、节约、高效的清洁取暖体系。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扩大清洁取暖覆盖区域。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清洁取暖工作安排部署,通过各镇摸底,根据实际情况,将和川镇和川村、石渠村、上县村和马壁镇郎寨村等4个村庄纳入我县2022年清洁取暖改造计划,全部实施“煤改电”改造。

(二)进一步巩固清洁取暖改造成果。禁煤区范围社区中心、府城村、风池村、石桥沟村、神南村、高壁村应改未改的零散户,和“禁燃区”范围内的孔村、第五村、义唐村未进行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纳入2022年清洁取暖煤改电改造计划。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尊重民意。结合各镇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镇域内环境改善、经济发展需要和群众改造意愿、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分批分时稳妥推进改造工作。同时,要综合评估各类取暖设备,在同等条件下选择成本低、耗能低、质量有保障、取暖效果好的设备。

(二)坚持先立后破,稳妥推进。实施过程中必须确保清洁取暖设备安装完成且运行正常后,再对原取暖设备进行拆除。

(三)坚持安全发展,清洁替代。清洁取暖改造要将安全理念贯穿于全过程,在保障群众取暖安全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改造工作,以实现群众清洁化取暖目标。

四、设备选择

结合近几年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情况,并对各类取暖设备的群众使用率及满意度进行广泛调研、征求意见,为切实提高改造设备使用率,有效杜绝改而不用现象发生,在保障群众清洁温暖过冬的同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2年“煤改电”设备将统一采用空气能。

五、补贴政策

为充分调动群众改造积极性,广泛推广清洁能源使用,对本次“煤改电”用户给予空气能设备购置费70%的补贴,采暖面积在80平方米及其以下的每户最高补贴6000元;采暖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的每户最高补贴7000元。补贴资金待验收工作结束后根据实际完成情况予以拨付,由相关镇人民政府、社区中心对辖区内设备改造补贴资金进行统计汇总并上报县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将统一上报县政府,经县政府同意后拨付至相关镇人民政府、社区中心,由相关镇人民政府、社区中心支付企业。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手续办理。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我2022年煤改电”取暖设备招标工作,确定3-5家空气能取暖设备供应企业,保障煤改电”取暖设备供应群众可根据个人意愿在中标企业中自行选购设备招标过程要对各企业的取暖设备进行综合评估,选择成本低、耗能低、质量有保障、取暖效果好的设备。

(二)精心组织实施。相关镇人民政府、社区中心、村委(社区)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成立清洁取暖工作专班,责成专人跟进。具体负责本辖区清洁取暖改造确村确户、甄别是否享受补贴、改造任务落实工程推进;负责群众的宣传和引导工作;负责属地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按要求向县清洁取暖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上报工作推进情况;负责煤改电用户初验及台账管理负责“煤改电”用户原有燃煤锅炉的拆除工作。

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安泽分公司负责“煤改电”电网改造、扩容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根据相关镇人民政府、社区中心、村委(社区)提供的改造计划,进一步核实工程量并做好项目规划、施工组织、施工安全等有关工作,确保取暖季前完成电网改造、扩容等工作,保证“煤改电”用户电力供应。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分别做好以下工作: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负责对项目招投标、具体实施及资金拨付全过程进行监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做好集中供热扩容提质工作,对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未清洁取暖改造且具备集中供热改造条件的用户优先进行集中供热改造;市生态环境局安泽分局负责做好环境监管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取暖设备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筹措资金,协同有关部门争取更多上级资金支持,并监督资金使用,做好资金清算工作。

(三)认真组织验收。待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结束后,各相关镇人民政府、社区中心负责改造复核工作对享受补贴改造户进行初验(暖设备安装数量、型号及资金情况进行核实登记,用户、企业、村委(社区)镇政府、社区中心要签字确认)相关镇人民政府、社区中心要对辖区内清洁取暖改造完成户数、是否具备正常使用条件等情况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严禁出现数据不实、套取资金等违规现象。

初验工作完成后将验收结果报回县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上报县委、县政府,并组织相关镇人民政府、社区中心、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安泽分公司等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验收过程要对实际改造完成户数及设备是否具备正常使用条件等情况进一步核实,查验安装设备的产品合格证及质量检测报告等产品资质,核实居民自付及应落实补贴资金情况。

七、时间安排

7月27日前,各镇人民政府、社区中心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确村确户工作并甄别是否享受补贴,报回县发展和改革局;8月10日前,完成取暖设备招投标工作;8月11日各相关镇、村开始组织入户安装施工;10月1日前完成电网改造、扩容工作。全县2022年清洁取暖改造工作11月1日前全面完成。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县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如期完成,县政府专门成立了安泽县2022年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泽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统筹全县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牵头制定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加强相关单位及各镇之间协调联动,稳步推进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施工监管。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严把安全生产关、施工质量关、产品检测关。相关企业承担设备安装施工及运行过程中的安全主体责任,要不断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监督和管理,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先的原则,科学制定施工计划,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三)突出过程监督。纪委监委、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将监督检查贯穿于项目招投标、具体实施及资金拨付等全过程,切实杜绝虚报谎报、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现象发生,确保项目的实施真正惠民于心。

(四)严格督导考核。县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单位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报有关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清洁取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安泽县2022年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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