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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 引 号: | |
标 题: | 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泽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05-05 |
文 号: | 安政办发〔2022〕23号 | 发布日期: | 2022-05-0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主 题 词: |
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泽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社区中心、县直有关单位:
《安泽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泽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临汾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1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21年全县发生地质灾害4起,损毁房屋5间,窑洞2孔,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80余万元。类型均为崩塌,险情等级均为小型。从区域上看,冀氏镇1起(半道村口326公路)、和川镇1起(湾子-石渠路段241国道60km处)、府城镇1起(石桥沟村)、唐城镇1起(三交村背上组)。
二、2022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现状
截止2021年底,全县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99处,共威胁337户922人,威胁财产3058.8万元。按灾害类型分为:崩塌93处,滑坡2处,地面塌陷3处,泥石流1处,均为小型。按区域分为:府城镇22处,唐城镇8处,和川镇9处,良马镇10处,冀氏镇16处,马壁镇34处,存在隐患点多,分布面广的特点。
(二)2022年气候趋势预测情况
预计2022年度,安泽县年降水量在365-570毫米之间,年平均气温(9.8℃)接近常年(9.7℃)略偏高。分季来看:春季降水量在63~95毫米之间,与常年同期相比偏少1~2成;夏季降水量在168~300毫米之间,与常年同期相比偏多1~2成;秋季降水量在121~170毫米之间,与常年同期相比偏多1~2成;
(三)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灾害环境影响
一是重点项目建设,如:开发区建设、沁河治理、“241”国道提升、普通干线公路升级、改造县乡公路建设等,这些工程建设活动中切坡、废渣堆放等,极易引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二是随着城镇规模扩大、乡村振兴等力度加大,因地理环境受限建设工程不断向山地拓展形成黄土高陡边坡,由此引发的地质灾害可能性比较大。
(四)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结论
预测2022年全县地质灾害数量较2021年增多或持平,主要灾害类型为崩塌、滑坡。因去年秋季我县遭遇了历史罕见的极端强降水天气侵袭,降水量累计是历年同期降水量的三倍,雨量大、持续时间长、极端性等特点突出,今年春季冻融期受去年强降水影响,预测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数量较2021年偏多;汛期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数量较2021年同期持平或偏少,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防治任务十分艰巨。
三、2022年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一)唐城镇煤矿采空区地面塌陷,裂缝区(危险区);
(二)326省道辛庄岭,冀氏南站、风池南站、茶窑路段、崩塌区(危险区、易发区);
(三)309国道劳井山部分路段两侧滑坡、崩塌区(易发区);
(四)241国道及县镇公路部分路段两侧滑坡、崩塌区(易发区);
(五)黄土陡崖崩塌区,县域以南挖窑切坡,形成的高陡边坡。
四、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做好年度预测研判,突出关键节点防控
各镇人民政府、社区中心要做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自然资源部门应会同住建、交通、水利、应急、气象等部门进行年度地质灾害趋势会商,研判地质灾害发展变化趋势,科学合理确定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段与重点区域,并结合降水趋势、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及地震等情况,定期、及时组织趋势会商,分析预测灾情险情和重点防治方向。
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各镇人民政府、社区中心、各有关部门要高度关注冰雪冻融期、汛期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压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技术负责人的责任。加强预警预报,做好协作联动,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测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提升预警预报精准度。全力做好应急准备,应对突发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坚决落实值守值班制度,补充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地质灾害应急出动、巡查排查和监测防范车辆;各镇人民政府、社区中心在强降雨期间要安排专人对高危隐患点驻点值守,强化临灾处置能力,并及时组织将威胁区域人员撤离到安全领域;汛期“七下八上”重点时段,自然资源部门要确保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和专业技术支撑单位驻县进村,做好支撑服务。
(二)全域开展隐患排查,强化宣传培训演练
各镇人民政府、社区中心要全区域分时段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一是从3月2日开始全面开展冻融期隐患大排查,对各类地质灾害隐患开展为期2个月的全面排查;二是突出排查重点,重点排查黄土丘陵区、旅游区、交通干线、工矿施工区以及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城中村、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人口聚集区;三是把高陡边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临坡住房安全隐患作为风险排查的关键,坚决做到全覆盖、全方位、不留死角,查清安全风险,摸清隐患底数,圈定重点防范区。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认真总结2021年度避险成功的案例的经验和做法,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作用,在县融媒体中心播放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片。制作宣传手册、活页、挂图、动画等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中国防灾减灾日等时机开展广场式防灾减灾宣传,提高人民群众“识灾、防灾、避灾”能力。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培训。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各镇政府、社区中心分管领导及地质灾害防治骨干培训,提高巡查监测、应急处置和协调管理能力;各镇政府、社区中心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和隐患点群测群防员全员培训,提高监测监控、预警预报和履职尽责能力。要因地制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受威胁群众开展应急避险演练,使群众树立避灾意识、熟悉避灾信号、掌握避灾路线、熟知避灾地点,确保遇险时能够有序快速撤离,不断提高各部门指挥决策、协同配合、应急响应、抢险救援和后勤保障能力。
(三)开展隐患识别评价,创新风险管理模式
加快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手段,调查孕灾地质环境条件、识别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总结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建立以地质灾害风险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治体系,明显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防御工程标准,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地质灾害风险,推动地质灾害防治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四)坚持“人防+技防”并重,不断提高监测水平
各镇政府要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模式,确保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全覆盖;汛期自然资源与气象部门要强化风险预警,实现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全覆盖。持续加大地质隐患点监测预警应用范围,提升科技防灾能力,充分发挥我县13处已安装普适型监测仪器设备的作用,实现科学防范、重点防范、精准防范。
(五)加快实施工程治理,推进避险搬迁任务
各镇政府要进一步落实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实施主体责任,制定治理搬迁实施方案,统筹资金使用,确保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加快推进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明确时间进度,2022年32户搬迁任务5月底前全面开工,年底前竣工过半。已实施搬迁的,旧房必须全部拆除,坚决防止人员回流,具备复垦条件的,要按时完成土地复垦。强化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和搬迁户信息管理,及时健全完善搬迁工作资料,确保资料规范、齐全、真实。
自然资源部门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和项目备案,在建设项目用地报批阶段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进行审查,对未按规定开展评估的不得批准建设用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政府、社区中心及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及早对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出全面部署,明确任务,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坚持底线思维,充分认清当前地质灾害防范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镇政府、社区中心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全面落实有关单位防灾主体责任;自然资源、财政、住建、交通、水利、应急、教科、文旅、卫卫健体、气象等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联防联控的日常联动协调机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职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强化考核问责,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因领导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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