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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 引 号: | |
标 题: | 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泽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06-24 |
文 号: | 安政办发〔2021〕23号 | 发布日期: | 2021-06-2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主 题 词: |
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泽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安泽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泽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 第394号)、《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临汾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切实做好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21年度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
安泽县地处黄土高原,位于临汾东部,面积1967平方公里,辖6镇,67个行政村,为典型的山区县,境内沟壑纵横,地质构造较为复杂,极易发生地质灾害。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88处,按灾害等级分为:大型0处、中型0处、小型88处。按灾害类型分为:崩塌83处、滑坡1处、地面塌陷3处、泥石流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6个镇均有分布。
(二)全县气候趋势预测情况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2021年度,安泽县极端天气较多,全年平均降水量约550~590毫米左右,较常年同期(539.1毫米)偏多1~2成,年平均气温偏高;春季,气温偏高,出现多次大风、扬沙天气,夏季,东亚夏季风强度偏强,局地强降水发生的频率和强度均增加,极端性更强,需做好中小河流洪水和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
(三)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安泽县地质灾害成因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地质构造活动、降雨等自然因素引起的,主要地质灾害隐患有地裂缝、滑坡;一类是以采矿、切坡修路等人类工程活动因素为主
诱发形成的,主要地质灾害隐患为采空地面塌陷及崩塌等。
采矿诱发的地面塌陷隐患主要集中分布在唐城镇,主要是由于开采密度大、开采层位多,形成大面积的采空区,上土体在失稳的情况下产生了地面塌陷。随着矿山开采规模的逐步提高,灾害呈明显上升趋势,受威胁对象主要为居民、建筑物、耕地及道路行人。
切坡修路等人为工程活动诱发的崩塌隐患分布于马壁镇-冀氏镇县级公路,326省道,241国道。由于切坡造成边坡不稳定,而形成了隐患,易发生崩塌灾害。受威胁对象主要为过往车辆和行人。
二、2021年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一)唐城镇煤矿采空区地面塌陷,裂缝区(危险区);
(二)326省道辛庄岭,冀氏南站、风池南站、茶窑路段、崩塌区(危险区、易发区);
(三)309国道劳井山部分路段两侧滑坡、崩塌区(易发区);
(四)241国道及县镇公路部分路段两侧滑坡、崩塌区(易发区);
(五)黄土陡崖崩塌区。
三、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科学研判形势,落实防治责任。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气象、水利、住建、交通、文旅、防震减灾等部门开展年度地质灾害趋势会商,研判地质灾害发展变化趋势,科学确定地质灾害重点防治重点时段与重点区域。要结合降水趋势、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及地震等情况,定期、及时组织趋势会商,分析预测灾情险情和重点防治方向,周密部署防治工作。
(二)盯紧重要时段,做好应急准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关注冰雪冻融期和汛期两个重要时段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密切关注降水趋势和地震短临预测预报信息。在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镇政府要安排专人对高危隐患点进行驻点值守,做好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汛期“七下八上”重点时段,要安排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和专业技术支撑单位驻县进村,加强技术指导,做好支撑服务。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应急值守制度,带班员、值班员要保持24小时在岗和通讯畅通,应急队伍要时刻保持足够人员在岗,储备应急物资,配备救援器材和应急车辆,时刻做好应急准备。
(三)完善群测群防,强化监测预警。加强镇政府对群测群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群专结合的防灾体系建设,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加强基层监测人员的科技监测能力培训和技能演练,不断提高群测群防人员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能力。给予隐患点群测群防人员配备基本的监测预警设备,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四)加强基础培训,搞好宣传演练。全方位培训地质灾害防治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镇政府分管领导及地质灾害防治骨干培训,进一步提高巡查监测、应急处置和协调管理能力;组织隐患点群测群防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监测监控、预警预报和履职尽责能力。充分利用地球日、防灾减灾日、土地日等,通过发放宣传单、防治手册和利用网络、电视定时播放地质灾害防治公益宣传片等形式,使受威胁群众通晓防灾预案、预警信号、避险路线、避灾地点,提高受威胁群众的“防灾、识灾、避灾”能力。6月底前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成员单位开展一次县级综合地质灾害应急示范演练;6-9月结合隐患点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避险为主的应急演练,努力提高各级各部门指挥决策、协同配合、应急处置和后勤保障能力,提高干部群众对应急防灾预案的认知程度,在面临险情时能够有序有效撤离。
(五)强化工作措施,推进治理搬迁。各镇政府要进一步落实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实施主体责任,制定治理搬迁实施方案,统筹资金使用,确保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加快推进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明确时间进度,同时确保2021年9户搬迁任务全面开工、竣工。已实施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的,旧房必须全部拆除,坚决防止人员回流。强化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和搬迁户信息管理,及时健全完善搬迁工作资料,确保资料规范、齐全、真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自然资源部门履行好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责任,住建、交通、水利、教科、文旅等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临汾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办法》(临政办发〔2017〕60号)职责分工,组好本领域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重大公共突发事件信息上报规定和地质灾害灾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类地质灾害险情灾情信息,不得迟报、误报、瞒报。县政府将在冰雪冻融期、汛期对各镇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玩忽职守、措施不到位、反应不及时、处置不得力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将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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