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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安泽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的解读

202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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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8日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安泽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对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成员单位、职能分工予以明确。

《通知》明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承担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淑玲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县民政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教科局、县公安局、县卫健体局、团县委、县妇联分管负责人担任。

委员会办公室主要承担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执行法律法规;统筹协调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落实法律法规制度情况和完成任务情况,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强化督办问责;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相关文件: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安泽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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