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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241(石渠隧道)安泽过境公路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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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4号)等法律要求,现国道241(石渠隧道)安泽过境公路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国道241(石渠隧道)安泽过境公路改建项目

2.建设地点:山西省临汾市安泽县境内,全线途径唐城镇、和川镇、府城镇

3.建设性质:改建

4.建设内容:本项目起点选择沿老路扩建升级,与沁源县现状国道241直接对接,起点位于安泽县冯子节村县界处,现状国道241K657+100处;终点选择青兰高速安泽互通与现状国道241T型平交口处,与拟改建的国道309所设连接线形成十字形交叉。路线全长28.615km。设置大桥12座长3156m,中桥3座长198m,涵洞98道;中隧道1座长953m;设置停车区1处、主线收费站1处(停车区与主线收费站合建)、养护工区1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隧道管理站1处(养护监控、隧道管理站合建);设置平面交叉16处。该项目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改建工程,设计速度为60km/h。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安泽县交通运输局

2.联系人:赵建云

3.联系电话:0357-8522580

4.电子邮箱:azjtysj@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山西中和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时,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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