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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泽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长信箱”留言问题的回复

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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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23年4月11日

留言内容:根据“清化收”文件的规定,要对老一辈在80年代鼓励开垦的荒地收取承包费。“清化收”到底是为了农民减负还是集体创收?对老一辈农民开垦出来的荒地收取承包费是否有待商榷?

答复时间:2023年4月14日

答复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答复内容:

您反映的问题“鼓励以前开垦的荒地收取承包费是否有待商榷?”我们县是根据《临汾市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办字〔2022〕27号)文件要求开展的。“清化收”专项工作重点内容为∶清合同、化债务、增收入。

“增收入”。是指未确权到户已经承包和未承包的新增资源情况,重点对承包户全部消亡村集体收回的耕地,村民自愿交回的耕地,村民未经批准私自开荒的新增耕地、林地、草原、鱼池水面、“四荒地”等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整理项目新增的耕地等新增资源情况,通过发包(出租)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您所说的老一辈在80年代鼓励开垦的荒地开荒地的所有权属于村农民村集体所有,属于村集体资源,您只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这次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专项工作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部署,以中央和省、市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为目标,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摸清家底、理顺机制,把该管的集体资产管起来,把该化解的债务化解掉,把该收的费用收上来,把该挖掘的潜力挖出来,盘活集体资产,增添发展新活力,防止农村集体资产流失,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希望您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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