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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泽县良马镇关于“县长信箱”留言问题的回复

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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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2297

留言内容:20228月开始,良马村村委对2002-2003年农民通过集体拍卖承包的荒山、荒滩进行收取承包费。村民不了解相关政策,是否有收取依据。在冬季“暖心煤”领取时不予领取,是否合规。

答复单位:良马镇

答复时间:2022913

答复内容:关于留言人在“县长信箱”反映的良马村委收取荒山上里的荒地承包费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是村委严格贯彻落实安泽县委办公室关于《安泽县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办发(2022)39号文件执行。

二是按照四荒拍卖合同约定,合同第三条约定在使用期内要加强对荒山的治理,前三年内种树绿化率不得低于80%,否则甲方(村委会)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签订后,你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荒山治理,种树绿化率未达到80%,已经违反了合同约定。

三是冬季“清洁煤”领取问题,村里“清洁煤”销售点为五个村提供“清洁煤”,销售点是分批次购煤,为有序开展销售,通知要求其他群众优先购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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